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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06年高考报名13个注意事项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06-2-5 9:38:43 【字体:小 大】

1.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选报“院校单考”或“省统考”,也可以同时选报“院校单考和省统考”。除报考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以外,凡报考其他艺术单考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广东的艺术统考。

2.凡报考外省艺术单考院校的考生必须向院校了解所填报的专业类别是“美术”还是“音乐”。若无法甄别时,则要同时选报美术和音乐术科。

3.报考外省艺术院校单考的考生必须将“单考准考证”复印件交给报考的院校。

4.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非专项”与“专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

5.报考体育尖子的考生,报考的专项考试项目必须与平时运动比赛获奖项目相符。

6.凡报考艺术类统考、体育专业和体育尖子的考生,在2月24日上午到毕业学校或报名验证点领取术科准考证。

7.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

8.具有广州学籍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学校负责输入该生学籍所在学校名称。

9.在本市借考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录入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名称。

10.在报名期间各有关学校要在校内免费为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条件。

11.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12.已报名参加2006年3、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准确录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

13.具有本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无须办理借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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